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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工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时间:2020-07-06 08:53:34浏览量:1285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
2.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
3.在尘、毒作业场所,须了解尘、毒的性质和对人体的危害,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4.进入塔、槽等罐内作业应按罐内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5.非专责管理的设备,不准随意开停。
6.仪表工工作前需仔细检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种仪器以及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工作。
7.检修仪表时事前要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检修。
8.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送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得到允许,方可进行。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人员按制度执行。
9.仪表检修时,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降至常温,并悬挂“禁止合闸”及“现在检修”标志,必要时要有专人监护。取下保险。
10.使用电烙铁,不准带电接线,应接好再送电,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时要办理动火证。
11.仪表及其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
12.任何仪表和设备,在未证实有无电之前均应按有电对待。凡尚未弄清接线端的接线情况时,都应以高压电源对待。
13.仪表、电气及照明设备等的导线不得有破损、漏电情况。
14.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共用,在防爆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开关。
15.仪表及其附属设备,送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的等级是否与仪表要求相符合,然后检查绝缘情况,确认接线正确、接触良好后,方可送电。
16.在仪表和电气设备上严禁放置导体和磁性物品。
17.供电后的变压器的任何端子严禁触动。
18.严禁带电拆装仪表,须带电作业时,由现场工作人员与有关部门或人员联系后,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开始送电。
19.对现场的仪表,中间接线盒、分线箱,要做好防水、防潮、防冻、防腐工作,以保证仪表安全运行。
20.所使用的电动工具,电气设备等外壳接地必须良好。严禁用导线不加插头直接插入插座。
21.电气设备的电压应符合要求。如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先切断电源,再通知检修。非专业人员不得任意触动。
22.一切仪表不经车间设备员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条件(差压、压力或温度范围等)。工作范围改变后,须告知设备员备案,并在技术档案中明确记载。
23.严禁氨气或液氨与水银接触,以避免腐蚀。
24.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现场周围必须加设必要的防护隔热设施,以防灼伤或烫伤。
26.不准在仪表室(盘)周围堆放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化学物品。

二、仪表维修工

1.遵守“仪表工一般安全规程”。
2.检修或排除故障时,须与岗位的主操作人联系,并研究安全措施,密切配合。对重要环节,联锁控制系统危及停车者,须与车间和调度联系后方可进行工作。
3.处理自动控制系统故障时,其联锁部分须经操作人切除联锁,将调节器由“自动”切至“手动”,然后将变送器运算单元、记录仪和报警单元停电、停气,但不得将调节器停电、停气,以保证“手动”正常工作。
4.若确定故障是出自调节器或执行机构本身,按前项规定的程序处理完毕,即让操作工进行现场手动操作,然后进行故障排除。
5.维修人员必须对工艺流程、自动系统、检测系统的组成及结构清楚,端子号与图纸全部相符,方可进行处理。故障处理前要做好安全准备,重大故障排除必须经班长或车间值班人员批准,并研究好方案,方可施工。
6.正常维修或进入控制盘时,必须精心操作,轻拿轻放,轻推轻拉,不得碰掉任何导线、插头或任何仪表部件。正常开车时严禁敲击,防止联锁、按钮或继电器接点动作发生故障。
7.拆装仪表对.各种带压、带料管线、阀门处理时,必须关掉仪表阀门放掉压力,卸尽物料以后方能拆装,拆装时均应该在侧面。处理现场问题时,所有管线应该按有压对待。
8.如发现仪表运行异常,尚未查出原因时,仪表又自行恢复工作,必须查出原因方可使用,否则禁用。若该表直接威胁生产,又不能停表,要与生产总调度联系。
9.检修仪表要做好仪表防冻工作,防止仪表管线冻坏造成事故。
10.电炉中取出物品时,必须停电后进行。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11.检修、拆卸、调查煤气设备上的仪表必须两人(一人监护)作业,并应在停气吹洗之后进行。要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在监护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12.在蒸气系统进行工作时,应防止烫伤和仪表过热。与氧气、乙炔接触或在附近工作时,严禁油脂、烟火。

三、仪表安装工

1.遵守“仪表工一般安全规程”。
2.安装现场仪表,须两人作业。
3.拆卸有碱以及尘、毒气体等危险介质仪表时,必须在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准施工。
4.严格执行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的领用、保管和存放管理制度。
5.装、接过程中如需使用机械设备、焊接设备及风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有关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电炉、烘箱及其他加热设备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夜间操作须有两人操作。
7.电源及其他布线应符合图线要求,不得任意更改,确需更改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
8.离开工作岗位时,须切断电源及有关其他能源。电气设备严禁安装在阔门和管线下面,防止因滴漏损坏设备。

四、仪表校验工

1.遵守“仪表工一般安全规程”。
2.必须了解所检验仪表的使用说明、原理和性能后方可操作。
3.使用振动台、烘箱、低温物品或其他设备做有关性能试验时,应遵守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试验时需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随时观察试验情况,做好记录。
4.清洗仪表,要打开通风设备,注意周围环境,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不得使用易燃溶剂,必须使用时,需要特批,按易燃易爆品存放制度保持存放。
5.不许用电炉烘箱加温油料等易燃品。电热设备应定专人看管。
6.验收时应按接线表仔细查对原理图或其他资料,查明各处无误后方允许开始试验。
7.任何正在使用的仪表,换表时要有检修合格证,否则禁止使用。
8.停止运转的仪表或现场仪表拆除,必须经生产车间记录在案,以防操作工误操作造成事故。

五、热工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

1.热工仪表工在设备没有停运的情况下带电、带气或高处作业时,要先申报审批,应配备可靠的安全工具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在进行仪表的操作或检修之前应对整个系统和仪表本身进行充分了解,做到心中有数。检修完后应向有关单位和使用者进行交待。
3.一切设备均不可超过“使用范围”运行和使用。
4.必须停电后才能从电炉中取出物件。
5.仪表及电气设备禁止拉临时线,禁止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6.检修、拆卸煤气设备上的仪表应在停气吹洗之后进行。要动火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和经安技部门审批同意,并在救护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7.调整、检修煤气系统的仪表,必须两人(其中一人监护)。工作人员应熟悉煤气安全规程。
8.在蒸气系统工作时,应防止烫伤和仪表过热。与氧气乙炔接触或在附近工作时,严禁油脂、烟火。
9.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均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应置于通风良好、能防止过热的带锁柜内。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来源:仪控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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